07-25 17:29
兄弟们,这条件可以接受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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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小熊不吃糖
背景介绍,我和未婚妻都是博士,她已经博士毕业工作了一段时间,我因为延毕还没毕业,预计今年毕业,我们已经订婚几年,当初订婚要求是男方10万彩礼,另外30万用于买房首付,现在女方提出结婚的要求,要求是婚前她要买套房(上海),她自己工作攒了一部分钱,加上我那30万,另外让她爸妈掏出一部分凑够100万首付,剩下的房贷(100万左右)她公积金能覆盖掉,这套房作为她的婚前财产,这套房作她父母的养老房(独生子女,最后父母会跟过来)。前期我们两个人(后面还有孩子)可以住,后期她父母退休再接过来。
通过她的计算5年能够还清这个房子的贷款,我们差不多一年后结婚,结婚后立马怀孕,她计算5-6年后我们通过工作积攒了钱,可以重新买房(300万左右)作为夫妻双方的房子。另外还将双方的工资分为多少用来存储,多少用来日用,20%各自持有用于人情往来或者父母赡养等。
这是她的基本要求,能接受继续在一起,不接受就分手。本来计划是等我毕业出来工作一年两个人首付60-80万,然后两个人公积金200万,差不多可以覆盖掉房子的钱了,两个人的压力也没那么大,现在突然给我来这出,让人不太舒服,这条件能接受吗,接受的话利弊在哪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