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几识
纵火、打人致耳膜穿孔、多次打人、随意指控他人性骚扰、事后持续恐吓——这些行为如果发生在校外,任何一项都足以让一个人付出巨大代价。
但在国科大校园里,你可以正常毕业,甚至不必道歉赔偿。
上次发帖后,很多朋友说我太软弱了。确实,我一直觉得丢人,不想再提起。
但现在,我想把事情完整讲出来。
给大家讲讲我在国科大人文学院的室友:孔祥帅。
一、纵火、殴打,致耳膜穿孔
那天晚上,我刚回宿舍,室友孔祥帅让我收毛巾,我没理。他直接拿打火机把毛巾点燃,然后出门上厕所。我在他椅子上把火甩灭,留下一点焦痕。

他回来后,看到椅子上的痕迹,命令我把焦痕舔掉,然后一巴掌扇在我脸上。我刚站起来,他又猛推一把,把我推倒在地,手机都摔飞出去。当时就感觉耳朵不对。

随后他开始疯狂输出——骂我、倾诉自己的痛苦、说自己抑郁迷茫。说着说着,他扇了自己两巴掌,问我"打回来了没",让我也打他。然后又说是我打的,想把事情变成互殴。
现场音频如下:
医院检查结果:右耳鼓膜外伤性穿孔。

二、调解变成"互殴",性骚扰诬告出场
事后,学校也没打算核实调查情况,老师表示:没法证明我是单方面被打,我拿不出证据证明没有还手,不和解就按互殴处理。老师连耳膜穿孔45天的观察期都没搞清楚。
报J后,我要求继续处理。但在公安局调解时,孔祥帅开始"表演"互殴剧情,要求我们互相承担医药费。
当我坚持要走正常程序时,他要指控我对他※骚扰:在食堂跟踪他、凝视他、盯着他看、给他发暧昧消息、触摸他。
一个殴打他人致耳膜穿孔的人,反过来指控受害者性骚扰。


三、校方的态度
整个过程中,学院老师的态度可以用三句话概括:
"一个巴掌拍不响。"
"这孩子人不坏,就是比较冲动。"
"从一个社会人的角度,我觉得你们这件事已经结束了。"
事后我询问赔偿,老师说"差不多就别再找他了"。至于※骚扰,老师说“别把问题复杂化了”。
四、调解后继续骚扰
调解后,他依然不放过我:
拒绝搬宿舍,说"不想和抑郁症一起住",见我就说"有抑郁就得治啊"
关门质问我跟老师说了什么,强索椅子赔偿,说"我就是要一个态度"——我被迫赔了,我怕他鲨人。
最恶劣的一次:我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线上面试,他突然闯进宿舍,在摄像头开着的情况下站到我身后,怒目圆睁叉着腰,面试官、他、我三个人脸挤在同一画面里。我面试直接毁了。
如果说调解之前,和稀泥还要走流程的话,那现在就彻底不用。
以上事情,我多次给老师反映,老师回复,“自己把门反锁上”。说是他导师(院长),已经找他谈话了,让我理解一下他的情绪。

五、校方至今拒绝公开处分
事发后我多次询问学校对孔祥帅的具体处分,得到的回复一直是"等待通知"。

之后,第二天老师联系我说"已经给过处分了"。
我问:什么处分?
已读,不回。

我从其他渠道继续反映,甚至得到了如下回复:
根据国科大学生纪律处分规定,打架斗殴致轻微伤应处留校察看,违规用火引起火灾也应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。但校方始终拒绝书面告知我最终处分结果,也从未要求对方正式道歉。
而且,这并不是他第一次发生暴力行为。去年,另一名室友因为提醒他不要外放声音、早点熄灯,被他几拳打到差点脑震荡,对方自己也因此打到手骨折。学校当时同样没有给我一个明确的处理结果。
从事件发生、报警、就医,到后续调解和搬离宿舍,学校一直在强调“同学矛盾”“一个巴掌拍不响”,却没有让我感受到任何的调查、保护和后续处理。
有人问我,为什么被打的时候不拍照录像?
因为当时我担心继续刺激他,可能导致冲突进一步升级。而且我不是没有证据,我有现场录音、报警记录,以及医院出具的“右耳鼓膜外伤性穿孔”诊断。
当时JC还告诉我:想要正当防卫,就得先让对方打你,自己先躲避;如果他继续追着打,才能还手,而且还要控制力度,要全程录像证明。
学校明明知道发生了什么,也有相关证据,却还是将事情定性成“互殴”“一个巴掌拍不响”。
说到底,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。对学校来说,息事宁人是最省事的处理方式。